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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1-12-30      浏览次数:2226次

  题: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文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发文字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1年

 

关于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

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

3.澜之教育基金会

4.中国慈善联合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