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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专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日期:2020-10-26      浏览次数:2643次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题: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专访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新华社记者 郁琼源

“十三五”是我国税收发展史上的关键期。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重大税制改革深入推进,国税地税机构从“合作”走向“合并”,广大市场主体越发感受到日益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越发突出。回顾“十三五”,税收改革发展有哪些值得总结的历程,新华社记者近日专访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

税收制度改革在渐行渐深中持续推进

王军表示,“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税务部门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统筹难度大等困难,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2016年至2020年全国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

王军说,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2016年至2020年9月,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超过62万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组织社保费收入超过12万亿元,组织非税收入超过2.6万亿元。”王军说,“十三五”时期税收收入结构明显优化,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54.8%提高至2019年的56.9%。

“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王军表示,增值税从全面推开营改增,到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到实施留抵退税制度,再到启动立法工作,年年深化、步步推进,基本建立顺应发展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三步平稳落地,有效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从正式提出到最终落地历时25年,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我国成功建立,不仅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新路子,而且为经济社会领域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王军说。

税收营商环境在倾心倾力中不断优化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切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举措,推动改革不断向基层延伸、向一线扎根。”王军说。

围绕提升服务水平,税务部门5年来先后制定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两个五年方案,共推出120条措施。

据王军介绍,税务部门连续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39大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明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已由2015年的87项减少至目前的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想方设法帮助小微企业发展。仅2016年至2020年9月,守信小微企业累计获得“银税互动”贷款2.6万亿元。

今年以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全国税务系统逐步实现202个税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其中183个可全程网上办。

税收征管体制在提质提效中日趋完善

王军说,“十三五”时期,税收征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可以概括为“两合”。

第一次是“合作”,聚焦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合作。

第二次是“合并”,圆满完成了全国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建立起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按要求平稳划转,初步构建起优化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转型升级。

王军介绍,2016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平稳运行,随后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和升级,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使办税缴费更方便快捷。王军表示,“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2019年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2020年年底前将基本实现全国所有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税收服务国家大局在尽职尽责中加力见效

“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更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梳理国家出台的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费优惠政策,发布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进一步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据王军介绍,仅2020年1至8月,全国税务系统落实支持脱贫攻坚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减税670多亿元,同比增长36%。

“‘十三五’时期,我国建立落实税收优惠与实施税收限制‘双向用力’,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和进出口政策‘四环相扣’,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有力推动构建污染防治大格局。”王军说。

“十三五”时期“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建立,这是国际税收史上的一件大事。目前,“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成员已增加至36个,观察员增加至28个。王军表示,“十三五”期间,中国税务部门积极分享税收实践经验,展示了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的真诚态度和担当,也为越来越多“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参考。

“十三五”期间,税务部门扎实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工作,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运用增值税发票等大数据,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和经济运行分析,既有力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又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王军表示,“十四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将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加积极主动贡献税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