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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19-09-09      浏览次数:5801次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9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文件《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906-04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吉01民初831]、《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吉01民初832],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现将冻结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司法轮候冻结机关: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司法轮候冻结数量为:无限售流通股84,500,000股和无限售流通股62,500,000股,合计为147,000,000股。

冻结期限: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16,874,877股,森工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56,154,0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73%;森工集团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本公司股份为193,526,1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996%,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5.56%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