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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19-08-06      浏览次数:5624次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96号)核准,公司向包括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票数量为62,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6.8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422,2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5,710,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1828日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22040002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以保证转款专用,并同东北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于 2018 3 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靖宇海源40万吨矿泉水建设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6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公告)。鉴于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该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22050145010009330058)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6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