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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东北重点国有林区改革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9-07-16      浏览次数:4221次

  7月6日-12日  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罗志军一行到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调研。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马中平、陈晓华、张效廉,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吕维峰参加调研。

  今年,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东北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作为年度重点调研课题。通过对内蒙古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实地调研,了解中央6号文件各项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助力国有林区改革顺利推进和可持续发展。

  罗志军肯定了内蒙古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所取得的成绩。他说,经过艰苦努力,内蒙古大兴安岭和黑龙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得到较好保护,企业职工的生活保障得到较好落实,逐步实现了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向生态修复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向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的转变,积累了很多有效的改革经验。罗志军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文件精神,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始终把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作为检验国有林区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罗志军表示,林区改革的关键是转型发展。要广开思路,多措并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替代产业、接续产业,创新发展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顺应增强生态保障能力的要求,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升育苗、造林、抚育、防火等林业发展全过程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制,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罗志军指出,在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改善民生的政治责任,妥善安置富余职工。要积极通过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种养、对外合作等途径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促进职工就业和转岗增收。要根据生态建设需要和地区发展实际,统筹解决好职工搬迁问题,使林区职工的生产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

  张建龙说,感谢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对林草工作的一贯支持和帮助。此次调研组专门就国有林区改革问题到林区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解决林区改革实际问题,体现了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对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重视与支持。国家林草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加大对林区改革的协调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重点国有林区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调研组一行深入内蒙古大兴安岭、黑龙江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区的部分林场、森林管护站、森林公园、各类转型企业和职工家庭,详细了解林区森林资源管护与经营、森林防火、林区经济转型发展、职工转岗就业等情况。听取了内蒙古和黑龙江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关于改革情况的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林区职工交流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