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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次数:6369次

一、股份质押情况

2018110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将持有的本公司2,2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819日,到期购回日为20201224日(公司公告刊登于20181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1914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通知,鉴于原《质押合同》约定,出质股票价格下跌,按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追加质押,追加质押部分的到期回购日为20201224日。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