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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成效
信息来源:中国吉林森工集团网站      发布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4290次

  《2017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与行动白皮书》近日发布。2017年,中央和地方各级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政策方面,国家林草局印发了《2017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与分工方案》和《省级林业应对气候变化2017-2018年工作计划》。开展造林绿化等专项督导。参与修订《“十三五”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参加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

  强化资源培育,增加林业和草原碳汇。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启动3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和13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项目。持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草)、防沙治沙以及三北、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科学开展森林抚育和退化林分修复,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深化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可持续经营试点示范。2017年,全国共完成造林768.07万公顷、森林抚育885.64万公顷,分别为全年计划任务的115.4%和110.3%。完成草原治理309.7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5.3%,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草原储碳、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等生态功能得到增强。全国湿地保护率由43.51%提高到49.03%,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全国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双缩减”,荒漠化和沙化程度“双减轻”,沙区植被覆盖度和固碳能力“双提高”。

  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减少碳排放。2017年,我国首次对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87个林业局实施了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全国200个县的林地、林木采伐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施目标责任制检查。实现了天然林保护政策全覆盖,全国1.29亿公顷天然乔木林得到有效保护,每年减少森林资源消耗3400万立方米。全国草原违法案件发生数量较上年减少12.4%,结案率达97.3%,落实草原禁牧面积8066.7万公顷、草畜平衡面积1.73亿公顷,重点天然草原的平均牲畜超载率较上年下降1.1个百分点。稳步推进林业生物质能源建设,2017年全国建设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约300万公顷,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800万吨,燃料乙醇年产量约210万吨,生物柴油年产量约80万吨。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国际气候谈判进程,2017年开展了中国森林可持续经营与融资分析、我国生态保护与修复体制机制创新、新时期大规模国土绿化研究暨“两屏三带、大江大河源头”地区工程造林、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项目研究。针对国内国际应对气候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部署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长期目标和对策、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NDC)林业目标行动和政策研究。

  计量监测工作加快发展,不断完善建设体系。组织局科研单位力量,加快推进全国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完成首次全国LULUCF碳汇计量监测1.64万个监测样地的数据测算,山西等13个省启动了第二次全国LULUCF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将林业碳汇相关技术标准纳入《林业标准体系》。编制了《森林生态系统碳库调查技术规范》等5项标准。启动了《竹林碳计量规程》《竹产品碳计量规程》标准制订。制订了《全国湿地碳储量建模与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测定技术方案》,初步建立了湿地碳储量测算参数。开展了气候变化第三次国家信息通报(TNC)林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

  在国际交流合作中,主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组织专家参加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气候变化与土地专题报告编写、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修订工作。推动《联合国森林战略规划(2017-2030年)》制定和发布,印发了《“一带一路”建设林业合作规划》,积极推进与沿线国家开展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推进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双边合作,继续开展中美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合作,与保护国际基金会(CI)和大自然保护协会(TNC)合作,在四川、内蒙古、云南、青海等省区开展了5个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