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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家企业IPO申请中止审查 5家被中介机构“拖后腿”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6-09-21      浏览次数:2716次

  负责深圳市骏达光电IPO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受到监管处罚

  IPO审核全面从严态势下,除了保荐券商,多家审计中介机构、评估中介机构也被重点惩处。

  目前,中止审查企业数量为58家。中止审查的企业中,有5家企业因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这其中,信达证券、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成为“拖后腿”的合作伙伴。

  多家中介机构领罚

  目前,58家企业IPO申请中止审查,大多数企业中止审查的原因是“情形一”,即因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还有10家企业因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属于“情形四”。

  值得一提的是,有5家企业因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这5家企业分别是朗新科技、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龙岩卓越新能源、四川台沃农业科技、深圳市骏达光电。

  5家企业涉及4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中山证券、英大证券、信达证券。这其中,因保荐项目辽宁振隆特产IPO造假,保荐机构信达证券遭到处罚。证监会决定,没收信达证券业务收入160万元,并处以320万元罚款。对两位保荐人寻源、李文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处罚决定之日起,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实际上,除了保荐券商之外,多家审计中介机构、评估中介机构也被重点惩处。IPO申请被中止审查的朗新科技、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2家企业选择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是被立案调查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信达证券保荐的项目深圳市骏达光电,选择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也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在今年5月份发布的稽查局工作动态显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证监会首次集中专门对审计、评估机构部署开展稽查执法行动。

  另外,证监会9月1日发布的处罚决定书认为,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在为振隆特产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中银律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120万元罚款。而记者发现,在中止审查的5家企业中,龙岩卓越新能源选择的律师事务所正是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58家中止审查的企业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保荐的项目居多。其中,中信证券和中信建投各自持有6单。另外,这两家券商还联席保荐了一单。

  32家企业IPO申请终止审查

  招商证券保荐4家

  除此之外,年内还有32家企业IPO申请终止审查,涉及23家券商。其中,招商证券、中泰证券分别为4家企业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为3单终止审查项目的保荐机构。

  对券商来说,保荐项目终止审查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直接的体现或者就在收入上。

  据记者了解,IPO拟上市企业在项目前期会支付给券商一些费用,主要包括股改咨询、前期辅导等,这部分费用一般不超过百万元。但是投行部门前期人力、财力包括时间上的投入也是很大的,企业支付的前期费用甚至不足以支付这部分开支。

  也就是说,券商很有可能不仅赚不到这些终止审查企业的承销费,可能还要为之前支付的成本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