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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售电改革核心文件即将落地 增设100家试点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9-14      浏览次数:2659次
      电改时间表全面提前,新一轮政策密集落地期将至。《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继13省市电改方案获批后,业内翘首以盼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等核心配套文件也落地在即。
  按照计划,将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试点,在全国遴选出100家,原则是通过公开公正公平招投标确定投资主体,同时尽量考虑混合所有制,不搞一家独资。目前相关申报工作正在各地如火如荼进行,竞争激烈,工业园区成为热门“试验田”。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其中一大亮点是提出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这标志着我国一直以来电网独家垄断配售电的体制被彻底打破。与法国、英国等国类似,在我国,民营资本也将能够投资新增配电网及成立售电公司。”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曾如此评价道。
  当年年底,广东和重庆成为首批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截至2016年8月,进入广东省经信委目录的市场化售电公司已达到127家,在六个月的时间里通过集中竞价成交的电量达到120亿千瓦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成立的售电公司达到600家左右。
      不过,如今这一切发生了变化。近日电改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加快推进向社会资本放开增量配电和售电业务试点,支持增量配售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上述配套文件规定,配网允许各方投资者参与投资,但初期还是需要一些国企来背书,可通过混合所有制方式,成立股权多元化的公司,获取增量配电网的运营权,还可以提供保底用电服务和增值服务。
      在此之下,国家发改委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下发特急文件,提出在全国搞100家增量配电试点,要求各地报送3至5个项目。包括沈成在内的业内人士认为,此项电改推进力度之大超出市场预期,已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试点,是配电网革命的序幕。据国家能源局去年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显示,2015年至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按100个试点项目计算,总投资额预计将达到500亿至10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园区型区域电网是当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主要方向之一。“湖南分公司已经注册成立了售电公司,今年年内我们厂也要建立自己的销售公司,目前人员已经到位。同时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也申报了增量配电试点,我们是参与方之一。”某发电集团湖南分公司下属电厂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已经获批的甘肃省电力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也提出,以园区型售电区域作为突破口,安排兰州新区、平凉工业园区、酒泉瓜州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园区作为售电侧专项改革试点单位,同时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增量配电业务,以园区型相对集中的负荷等为重点,有序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而山西也将首先在煤矿集团等大型企业自供区和国家、省级园区开展试点。
      东吴电新曾朵红团队认为,目前有近200个国家级工业园区、1300多个省级工业园区,这些工业园区的电网归属权没有统一的划分。第一类是完全属于政府,也就是工业园区下设的管委会,这些管委会一般会将这些配电网资产交给电网代管,这一块是最大的蛋糕,政府有可能结束与电网的合同,另寻新欢。第二类属于电网,这一块难以退出。第三类是政府和电网共有,就像贵安新区一样,两方以资产入股,再引入社会资本以资金入股,成立配售一体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