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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现首批家庭林场主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8-18      浏览次数:2560次
  务农半辈子,52岁的韩瑞稳最近有了一个新头衔:家庭林场主。这位昌平区流村镇韩台村农民,今年承包了150亩集体生态林,在林子里种药材、种蘑菇将成为他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
  自去年8月本市开展家庭林场试点以来,全市已建立家庭林场14家,64户京郊农户参与其中,成为家庭林场主。和经营承包果园不同,家庭林场经营管理的绝大部分是集体生态林。这些林子过去一直处于被保护状态,几乎不产生经济效益,而今后,将成为农民的“绿色金库”。
  自主经营让林下生金
  从城区驱车70多公里,记者来到昌平最西部的流村镇韩台村。小村四面环山,盛夏季节,山上山下,草木葱茏。韩瑞稳和爱人韩桂荣承包的家庭林场,就隐藏在山下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地里。
  这是一片新造林,栾树、国槐俊秀挺拔。开敞的林间空地里,50多亩黄芩长势正旺,有的已经冒出紫色的小花。“开春前撒的籽儿,今年5月底、6月底已经分别掐了一次芽。”韩瑞稳说,黄芩可以泡茶,也可以作中药材,村附近就有制药厂,销路不愁,过几天还要再扩大种植100亩。
  继续往山沟里走,一片香椿树底下,匍匐着一簇簇白色的小蘑菇。“这是新出的栗蘑。”韩瑞稳拨开土壤,让记者看埋在树底下的菌棒。今春,他在林地里埋下3万支栗蘑菌棒。6月份已经收获了一茬,最贵卖到每斤10元。第二茬这几天说话就能采收,已有民俗院、饭店提前下了订单。
  在韩台村,参与家庭林场建设的有9户农民,数韩瑞稳夫妇承包的林场面积最大,达150亩。其余有的20余亩,有的30余亩。按照政策要求,家庭林场林业生产经营面积须到百亩以上,承包林地规模较小的就几家合办一个家庭林场,经营项目除了林下种药材,还有林下养蜂、养柴鸡。
  “我们这几户都和村里签了合同,享有林地的承包经营权。”韩瑞稳说,在不影响生态效益的前提下,承包农户可以在林下自由搞种植、养殖,或是发展森林旅游,获得的收益全部归自己家庭所有。
  满山绿带来实打实收益
  和韩台村同步开展家庭林场试点的,还有怀柔琉璃庙镇二台村和房山张坊镇仙栖谷沟域。试点类型包括单一农户家庭林场、合作制家庭林场和股份制家庭林场。截至目前,三个试点村共招募到股份制家庭林场1家,单一家庭林场11家,合作家庭林场2家,共有64户农户参与。
  “发展家庭林场的林子,绝大部分都是集体生态林,过去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市园林绿化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闫霖介绍,本市有1330万亩集体林地,其中有1070万亩是生态林。这些林子以松、柏、杨、槐等生态树种为主,其主要作用也是涵养生态,轻易动不得。
  2009年至2012年,本市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均股到户,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股东,市区财政按照40元每年每亩的标准,发放集体生态林生态效益补贴。作为股东的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所持股份的多少,每年领取相应数额的补贴。
  这次改革,让不能动的集体生态林给农民带来了实际经济效益。但效益主要来自于财政补贴,而不是林地本身产生。这也给后期集体生态林抵押贷款带来了难度。毕竟,林子本身并不直接生钱。
  家庭林场试点,就是要盘活这沉睡的林地资源。“鼓励有意愿的农民,通过承包获得集体生态林的经营权,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或者森林旅游,从而获得实打实的经济收益。”闫霖表示。
  “保护林子就是保护饭碗”
  开办家庭林场,依托的是林地,林子管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承包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效益。在韩台村的北沟,记者看到,被承包的林地都拾掇得整整齐齐,林下的枯枝杂草比别处要少得多。
  “保护林子就是保护饭碗。自打办起这家庭林场,大伙儿都有这个意识。”韩瑞稳说,过去,村里护林,主要靠生态林管护员承担。现在发现林子有病虫害什么的,林场主们也争着向村里镇里报告。
  “家庭林场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农民保护林地资源的热情。”昌平区园林绿化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从2004年北京市出台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到近几年实施生态效益促进补偿机制,政府每年要投入巨额资金维护山区生态。但由于制度还不完善,绝大部分山区农民获得了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但却未承担相应的林地管护责任。这次家庭林场试点,让农民主动投入护林,就像保护自己的财产一样。
  不仅要管好林子,还要让林子变得更美。在韩台村,几户村民合伙,承包下了南山600亩山场,计划自己投资,延长登山步道,补栽地被、彩叶树,吸引城里人秋季到韩台村登山、采摘、看红叶。
  “让农民和市民双受益,这也是家庭林场今后发展的方向。”闫霖说,在林地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开展森林旅游,是可行并且值得鼓励的。这也意味着,市民在京郊会有越来越多的休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