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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烤天气”袭来我省将检查高温补贴发放情况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6-07-06      浏览次数:2847次

  这两天,长春市一直持续着“烧烤”模式,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每天的最高气温都在30℃以上。而实际的体感温度则更高,每次走出门,就像进入了一个大蒸笼一样。

  在这样的气温下,一些露天工作的行业就比较遭罪。根据我省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或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企业应该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但记者了解到,这两天,许多人都没有拿到高温津贴。据了解,我省近期将对用人单位遵守高温补贴规定情况进行检查。

  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

  每日可获高温津贴10元以上

  7月5日,记者通过向吉林省以及长春市的劳动监察部门了解到,因为长春是北方城市,同南方一些城市相比,每天高温的时间并不长,因此,一直以来,在高温津贴发放方面的问题并不突出。

  这几天外面气温高,劳动监察部门接到一些劳动者打来的电话,主要是咨询我省关于高温津贴是如何规定的,也有的劳动者反映在高温的环境下工作,但企业没有发放补贴。

  记者从吉林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目前执行高温津贴标准是2011年在《关于调整企业职工艰苦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的通知》中明确的。

  《通知》中明确,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每日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10元以上。

  上述规定包括劳动者在两种高温情况下工作,都应当支付高温津贴,一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在35℃以上(含35℃)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另一种情况是指劳动者在温度达到33℃以上(含33℃)的工作场所工作。

  而这个《通知》只规定了企业应当发放的最低标准,并没有规定上限标准。在具体执行时,企业可根据其劳动强度、工作环境以及经济效益和企业承受能力等综合因素,在不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的情况下,确定具体的发放标准。

  另外,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企业应当在最低工资之外加发高温津贴。

  露天工作的行业,如环卫工人、建筑工人、采矿工人等,都是重点的受益行业。而钢铁行业、某些企业司炉工、焊工、公交司机等,属于工作场所温度较高的职业。

  许多行业劳动者还没拿到高温津贴

  那么,在这样的高温天气里,这些行业的劳动者是否拿到高温津贴了呢?

  环卫工人每天都要顶着炎炎烈日清扫街路,那么他们是否拿到了高温补贴?

  7月5日,记者联系了长春市市容环卫局了解到,今年,长春市环卫部门每个月会给一线环卫工人发放200元的高温补贴,发放时间定为7月、8月和9月份。

  据了解,长春市目前有一线环卫工人11000人,每年从7月份开始,会按照要求统一发放高温补贴,2016年每月的补贴为每个人200元。发放形式会以“月”为周期,每月定时发放。

  公交司机虽不是露天工作,但目前长春许多公交车还没有空调。“后置发动机的车还好,但是前置发动机的车,在这种天气下,司机位置的温度都要超过35℃。”一位公交司机告诉记者。

  据记者了解,目前长春公交集团没有给驾驶员发放高温津贴。但从7月3日开始,每天各营运公司在线路上给驾驶员提供解暑降温的饮品和水果,包括绿豆汤、矿泉水和西瓜等。

  而在长春街头的快递员们,送快递时有的开车,有的骑车,许多快递员都表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

  我省将检查用人单位遵守高温补贴规定情况

  记者了解到,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为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我省将在全省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十项,其中有一项就是用人单位遵守高温补贴规定情况。根据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专门抽调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