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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发布 院士倡议促制度落地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6-02-29      浏览次数:2667次
  日前,国务院批复确定“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全国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4亿立方米。而我国每年木材消费总量约5.39亿立方米,缺口巨大。这么大的缺口,如何解决?
      2月下旬,国家林业局正式印发《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布局区域涉及东南沿海、长江中下游、黄淮海、西南适宜地区、京津冀及东北。
      “木材供需这么大的缺口,不进口不行,完全依靠进口也不行。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林业局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总工程师许传德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
      巨大现实缺口
      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原木进口5119万立方米、锯材进口2574万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增加2.8倍和6倍。原木和锯材进口量相当于国内木材产量的93.4%。我国原木、锯材进口量占全球贸易量的1/3以上,国际压力巨大。
      国家林业局世行中心处长李瑞林告诉记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严格限制交易的树种已增加到246个。全球先后有86个国家和地区限制或禁止珍稀和大径级原木出口,对我国木材安全构成直接影响。
      从国内来看,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3%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
      许传德介绍,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2015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今年起,国有林场天然林、集体林中的天然林,也将逐步停止商业性采伐。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直接减少木材生产近4737万立方米,相当于2014年全国商品材产量的60%。
      许传德进一步表示,2014年,我国木材消费总量5.39亿立方米,比2000年增加近4倍。到2020年,考虑到天然林停止商业性采伐、人口增长和新型城镇化等因素,木材缺口将达3亿立方米。这就要求我国加速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
      院士倡议推动发展
      事实上,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立离不开科学界群体,尤其是院士们的倡议。
      2013年,国家林业局在南方水光热等自然条件良好的7个省区,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试点。
      2014年3月11日,唐守正、沈国舫、张齐生、孙九林、李文华、尹伟伦、马建章、李坚等8位来自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联名致信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建议,得到高度重视。
      “经济越安全,木材安全问题就越重要,国家应高度重视木材安全问题。”唐守正说。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分别提出了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的要求。那么,目前我国的储备林建设的情况如何呢?
      李瑞林介绍,2014年国家林业局建设范围扩大到广西、湖南、福建等15个省(区、市),划定国家储备林1500万亩。2015年,完成了福建、湖南、广西等7个省(区)国家储备林核查工作,起草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制定出台《国家储备林制度方案》。“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安排资金17.36亿元,完成基地建设2990万亩。”
      制度与金融支持待完善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国家林业局正在组织编制《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年)》,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规模正在进一步论证中。日益增大的储备林规模需要的启动资金异常庞大,亟待金融领域的支持。
      李瑞林认为,资金问题可以依靠金融创新解决。去年12月17日,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广西分别签订了协议,我国首个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中,国家开发银行的100亿元贷款项目开创了林业建设项目利用国家开发性长期优惠贷款的先河。国家林业局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建国家储备林基地试点也即将启动。目前,国家林业局正积极协调推进湖南、天津、河北等省(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
      此外,对于国家储备林建设,相关制度也须加快完善。目前,《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50年)》仍在编制中。许传德介绍,目前已经明确了制度建设路线图时间表。但对基层急需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要抓紧研究,尽快制定出台。
      “保障我国木材安全,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实施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木材安全战略,按照‘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目标原则,努力探索‘生产能力高效、经营规模适度、储备调节有序、生态环境良好’的木材安全道路。”许传德表示,希望经过10~20年的奋斗,基本实现木材安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