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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森工股份证券部      发布日期:2016-01-13      浏览次数:12922次

    公司20151231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1129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李建伟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建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忠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何建芬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