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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商务部拟修订过境商品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迈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发布日期:2015-12-18      浏览次数:3359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清迈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17日消息:商业部外贸厅长吉叻迪表示,目前外贸厅正对所管辖的贸易商品种类进行研究,拟针对过境商品和在泰国卸装再装载输往第三国原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而按原管理办法,有数项农产品的过境贸易和在国内卸货再装载以运往第三国的操作将受到影响。

  吉叻迪表示,为此外贸厅将研究是否将受影响过境贸易商品中主要的农产品抽离出来,避免上述管理办法实施后受到影响。毕竟向邻国出口一些农产品对国内农民增加收入和帮助国家增加出口有利,而这些农产品在邻国的产量还较少。不过,修订上述管理办法须先取得国家木薯政策和管理办事处的同意,至于其他农产品是否也抽离该管理办法,首先考虑的原则是抽离或取消受限制的农产品,应不对农民带来影响。须强调的是修订上述管理办法,并非为了贸易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而是要加强对农产品过境贸易进行更加严密的管理和让管理的办法更加明确。

  泰国与邻国经济合作委员会主席匿荣表示,东盟经济共同体(AEC)即将正式建成,担心泰国的一些法律条例会成为泰国与邻国开展贸易的障碍。对于邻国农产品进入泰国境内卸货后不再装载以输往第三国的担心,则可通过技术手段加以控制以堵塞漏洞,并非须通过立法手段加以管理,而出台新法律条例对原来已经进行长久的习惯操作流程带来改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