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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当了股东 收益陡增50倍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5-12-07      浏览次数:3624次

林农当了股东 收益陡增50倍

——聚焦浙江省浦江县林地股份制改革

 

  中国绿色时报12月7日报道 在浙江省浦江县,流转一亩香榧林,按50年合同期计算,至少可分红5万元以上,与之前传统流转模式每亩500元-1000元相比,收益高出了不下50倍。
  浦江是怎么做到的?
  这源于浦江启动的林地股份制改革。这种“林地变股权、农户当股东、收益有分红”的林地经营机制,让林农和工商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让林地效益和林农收益实现了最大化。
  “资本+”撬动
  让林地资产活起来
  73.3%的森林覆盖率是浦江林业发展的绿色资本。2008年浦江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解放了林地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积极性,为有效解决温饱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林业现代化的推进,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模式,极大地制约了林业的资本投入和技术推广,进而迟滞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进程。
  为突破瓶颈,浦江县通过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鼓励林农以林权入股,吸引工商资本投入规模化林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良好的发展之路。
  受制于林地所有权的制度约束和农民契约意识淡薄的现实困境,社会工商资本进行林业投资,其安全性、合法性得不到保障。以往工商资本向农民一次性租赁获取林地数十年的长期经营权,这种简单集聚经营的方式在农村遇到了强大阻力,工商业主与农民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不断,最终使得规模经营举步维艰,林地流转困难重重。
  改革势在必行。2012年,浦江立足实际,全面启动了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考虑林地的投入更具有长期性、更需要规模化,必须依赖工商资本的有效投入。为此,浦江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把农民的林地承包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林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同工商资本进行有效对接。这样,既确保了农民的长期收益,也为工商资本的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真正实现了农民和工商资本的互利共赢。
  “保底+”分红
  让林农利益最大化

  利益分成是林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核心。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更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林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考虑到林地作为股份投资的特殊性和农民承担风险的脆弱性,浦江要求林地股必须有别于一般意义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资金股,创造性提出“保底+分红”的林地股份制改革新模式。
  浦江的“保底+分红”模式分为两种。
  一种是“保底+递增”的分红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应用在周期较长的树种上,比如香榧。以入股50年为例,前20年,每年按照当年的省级生态公益林年度补偿标准分红;后3个10年间,分别按5%、10%、15%比例递增分取香榧青果的方式分红,但保底分红不少于每亩300元。据此测算,50年合同期农民每亩林地可分红5万元以上,与之前传统流转模式每亩500元-1000元相比,收益高出了不下50倍。
  另一种是“保底+保值”分红模式,这种模式主要应用在周期较短的树种上,比如毛竹。实行林地股份化流转机制后,组建林地股份合作社流转的竹林,每年按每亩340元保底定价分红,若毛竹市场收购价提高,则将超额部分折算现金进行盈余分红。
  通过这两种模式,林农与工商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每位股东既享有保底利益,又有分红的预期,有利于规避潜在的利益冲突,吸引社会资本入林,实现林业发展的和谐稳定。浦江县虞宅乡桥头村林地股份化流转后,将农民同马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绑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农民从以前的不关心甚至阻挠开发,变为主动关注、支持开发,留守村里的40余位妇女和中老年人实现了在家门口打工,公司每年支付给村民劳务工资80余万元。
  林地股份制改革激活了浦江的林业经济,生动地诠释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如今,浦江的林地股民不断壮大,林地股份合作社达到22家,参股农户2932户,参股林地面积1.9万亩,吸引工商资本6亿元,成为全国成立林地股份合作社最多的县。林地入股也激发了林农和企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浦江的香榧种植面积快速增长,达到3.8万亩,成为“中国香榧之乡”,其中5200亩的留家坪香榧种植基地成为全国最大的已投产香榧基地。
  从浦江看全国,在深化林改的道路上,林地股份制改革或许还可在更多的山林开花结果,激发出更多的林改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