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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约谈黑龙江省黑河市伊春市相关负责人
信息来源:中国林业网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4336次

针对逊克县、乌伊岭区(林业局)毁林开垦问题
国家林业局约谈黑龙江省黑河市伊春市相关负责人

 

  中国绿色时报11月27日报道 针对黑龙江省逊克县、乌伊岭区(林业局)毁林开垦问题,11月26日,国家林业局约谈了黑河市、伊春市、逊克县政府和黑龙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乌伊岭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要求从快、从严、从重严肃查处毁林开垦相关责任人,限期做好被毁林地的还林工作,并在黑龙江全省范围内全面清理排查毁林开垦特别是毁林种参问题。
  国家林业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黑龙江省逊克县和乌伊岭区(林业局)存在大面积毁林开垦问题。对此,国家林业局进行了专题调查,并责成黑龙江省林业厅和森工总局进一步全面彻查。经查,逊克县和乌伊岭区(林业局)确实存在违法毁林和违法占用林地问题。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在约谈时指出,发生在黑河市逊克县和伊春市乌伊岭区(林业局)的毁林开垦问题,涉及面积大、社会影响坏。特别是在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背景下,逊克县和乌伊岭区(林业局)的毁林开垦行为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性质十分恶劣。
  刘东生提出五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认识到位。黑龙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伊春和黑河市政府、逊克县和乌伊岭区(林业局)必须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相关失职渎职行为,充分认识毁林开垦问题的严重性,采取有力手段全面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二要严肃查处、处理到位。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毁林开垦当事人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以罚代刑;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必须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追究乌伊岭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追究逊克县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三要限期还林、整改到位。对本次排查出的毁林开垦问题,2012年以后开垦的要清理回收林地,并在2016年完成造林任务;2012年以前开垦的,要及时制定退耕还林规划,按步骤逐步实施还林。黑龙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要对历史上重点国有林区稳权划拨给地方的林地进行全面排查,把这部分林地全部纳入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范围,严格按照规定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全面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林地质量。四要全面排查、清理到位。要强化力量,在全省范围内对毁林开垦特别是毁林种参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并在2015年底前上报排查结果。要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允许毁林种参,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黑龙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要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保护的制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保护范围,决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五要加强跟踪、监督到位。要切实加大督办力度,密切跟踪督办,全程跟进对违法人员的查处和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确保查处问责和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督促全省对毁林开垦的清理排查和稳权划拨林地的植树造林工作,督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打击毁林开垦的工作力度,确保林地得到有效保护。
  黑河市、伊春市、逊克县政府和黑龙江省林业厅、森工总局、乌伊岭区(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将深刻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坚决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严厉打击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